一是围绕缴存扩面,全力拓展制度覆盖群体。为进一步适应就业形态变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在甬安居,中心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灵活就业群体覆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制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门槛降低,进一步拓宽缴存人群”,“缴存自愿,自主变更缴存基数和比例”,“权益平等,享受同城同待遇”等举措,实现“进出、缴存、转换、提取”四个灵活,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积极性。同时,组织进校园、人才市场、保障房项目等开展宣讲,支持线下16家银行35个网点和线上4家承办银行业务办理,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截至2024年年底,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开户同比增长50.88%,完成年度目标137.16%。此举进一步提高了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助力群众住房消费,提高制度住房保障能力。
二是围绕经济发展,全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优化调整保底贷款额度、可贷额度计算倍数、下调首付比例等,最高贷款额度在全省率先提高至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130万元/户,其他情形110万元/户,符合多孩家庭、各类人才等有关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上浮支持政策。面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公积金贷款支持;加快与住房保障融合发展,简化共有产权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深化推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2024年,全市当年发放普通公积金贷款176.47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发放共有产权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582笔、4.19亿元。截至2024年年底,全市已受理涉及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232笔,涉及交易金额4.86亿元。
三是围绕民生服务,全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多措并举,推进公积金服务增值化、便利化和标准化。与交通银行深化合作,为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提供个人信用消费贷产品“金惠租赁贷”和“金灵贷”;与建设银行合作推出“甬金贷”项目,并进一步加强与建行建融家园工作沟通,深化“无忧租赁”场景建设;与宁波银行联合开发公积金贷款预审预约小程序。同时,修订完善《办事大厅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和《服务网点管理办法(试行)》;延伸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全市缴存提取服务网点增至102个,贷款服务网点140个,基本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
2024年,中心党总支获评五星级党组织,中心获评全市服务效能提升成绩突出集体、2024年上半年普法重点项目完成优秀、通过第二批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市海员建设系统工会重点工作一等奖等荣誉,央视《东方时空》栏目报道了宁波公积金新政、人民日报报道了中心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公积金舆情》刊登了中心经验做法等,行业内外都取得良好声誉。